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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液标签不合格柳州一大型超市挨赔6000元

日期:2016-8-26(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营养液标签不合格 超市挨赔6000元

食监部门也已对此案进行调查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石红星通讯员安擎)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北京治疗癫痫病的方法都有哪些。不按照规定标注的标签,显然给食品安全埋下隐患。昨日,记者从柳州市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城区有一大型超市由于涉嫌销售标签不合格的预包装食品,目前正在接受该局调查。

据了解,该起案件是由投诉引发儿童癫痫病。11月5日,一名自称消费者的黄姓男子向该局投诉称,他在城中区一大型超市购物时,发现货架摆卖的江西某厂生产的复合氨基酸营养液、阿胶枣杞营养液和人参氨基酸无糖营养液,产品标签存在问题,未按照规定标注。

其中人参氨基酸无糖营养液的配料表明确标注,营养液添加人工种植的人参,但却未标明人参含量、每天食用量以及适用或不适用人群,且营养成分表亦未标注糖的含量,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黄某称花了1252.5元购买15盒上述产品,然后向超市索要10倍赔偿和误工费等费用。

多次协商未果,黄才向食药部门投诉。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黄的投诉属实,于是在11月底对该超市立案调查。超市也已将这批产品下架处理。

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原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规定,生产厂家用人参加工食品的,必须在标签和说明书上注明,食用量每天不得超过3克;同时,应提醒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此外,厂家宣称自己的产品 无糖 ,但却没在营养成分表上标注出其具体含量,违反了《预包装食品通则》的规定。

执法人员指出,近年来,由于食品标签不明确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因此厂家生产食品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标签、说明书等进行标注,经销商也须严格把关,避免此类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经过调解,12月1日,黄从超市拿到6000元赔偿上海癫痫病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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