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2(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宝安松岗街道两公司出租厂房不备案被处以近11万罚款
宝安松岗街道两家公司将物业出租给多家工厂使用后,未按相关规定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经松岗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排查发现后,被处以近11万元的罚款。
宝安松岗街道两家公司将物业出租给多家工厂使用后,未按相关规定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经松岗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排查发现后,被处以近11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松岗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进行违法租赁排查的过程中,发现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受业主书面委托出租管理松岗街道沙浦围社区某科技园二整栋房屋,于2013年11月份开始分租给多家工厂做厂房和宿舍使用,累计租金总额达293735元;另一当事人深圳市某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该街道山门社区A、B栋房屋承租下来以书面合同的方式分租给他人做厂房等使用,自2011年6月开始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253461元。经查实,以上两家公司租赁行为发生癫痫病的早期症状诊断后,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该行为已经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
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规定,对上述两公司分别处以人民币58747元、50692.2元,共计人民币109439.2元罚款。目前,上述两公司已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全额缴纳了罚款,并补办了相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记者 曾智辉 通讯员文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