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4-9(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聊城2016年医保缴费开始 东昌府区居民可上缴纳
聊城晚报讯(记者 许金松)
2016年聊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50元,目前聊城各县(市、区)已相继启动该项工作。为了方便居民参保缴费,今年东昌府区居民可持二代身份证(医保卡或身份证号为18位的户口簿)到聊城农商行各点或村级电商平台缴纳2016年度医疗保险费。
东昌府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2016年聊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的启动,对于新参保居民,可持二代身份证先到所在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再到聊城农商行各点或村级电商平台缴纳2016年度医疗保险费,缴费成功后留存银行回执单。
对于已参保的居民,2015年12月29日前,持二代身份证(医保卡或身份证号为18位的户口簿)到聊城农商行各点或村级电商平台缴纳2016年度医疗保险费,缴费不成功的人员持二代身份证到所在人社所确认参保信息后,再回银行点或电商平台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留存银行回执单。
对于本区户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无身份证的提供身份证号码为18位的户口簿)直接到人社所参保登记,制作医保卡。
该负责人表示,需要注意的是,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指1945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人员。新参保及新制作医保卡的参保人员缴费成功后,持银行回执单到所在村委会或社区上交医保卡,由村或社区将医保卡交到人社所集中盖章、覆膜之后再领回发放到参保人手中。征缴期结束后,银行点和电商平台停止缴费。
开发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截至12月31日
超过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全额补缴当年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聊城晚报讯(记者 许金松) 记者从开发区农合办了解到,2016年度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开始启动。
开发区农合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具有本辖区户籍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我区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拥有暂住证和户籍所在地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证明)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开发区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原新农合参保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和医保证、卡到所在村委进行交费,同时领取聊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正确填写信息并张贴照片,后到乡镇、街道新农合办公室进行盖章、封膜。对于新参保或缴费时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居民,应先到所在地新农合办公室进行人员增加或修改信息,然后再按照上述程序办理。而原开发区城镇居民参保人员需要到开发区社保处办理相关缴费业务。
对于本区户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民政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区财政代缴,70岁及以上老年人务必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老年证)复印件,不提供证件者,视为本年度未参合;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等民政对象需持有效证件确认,没有确认者视为本年度未参合。各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收集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身份证复印件后,制作2016年度参保花名册电子版,征缴结束后,将花名册电子版、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区新农合办公室。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征缴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410元。根据有关规定,城乡居民缴费期截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待遇的期限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全额补缴当年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此前的历年欠费不再补缴。
新生儿父母任何一方参加本区基本医疗保险,出生当年不缴费;其父母在新生儿出生当年或6个月内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6个月以后且不是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满3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聊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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